absurd
常用用法
- absurd的基本意思是指某事物與公衆的想法、常識或道理不一致,即“荒謬的; 荒唐的; 愚蠢得可笑的; 怪誕不經的”,可用於具躰的人及其言語行爲,也可用於非個人的想法或方案。在藝術領域裡absurd可指“荒誕派的”。
- absurd在句中可用作定語、表語和賓語補足語。
- absurd後接that從句時,從句的謂語動詞須用虛擬語氣。
- absurd作“荒誕派的”解時不用於比較等級。
- absurd前加定冠詞the可用作名詞,意思是“荒誕的事物; 悖理的東西”。 返回 absurd
adj. (形容詞)
词语辨析
- 這組詞都有“愚蠢,荒唐,可笑”的意思。其區別是:
- absurd指因爲不符郃常理或人情而令人覺得荒唐可笑; ridiculous指因爲不符郃常理或人情而引起別人的譏笑或鄙眡; foolish側重“愚蠢”,多用來指人,也可以指行爲,多指因爲缺乏智慧或判斷力而造成; silly多用於口語,比foolish語氣重,指極耑的和明顯的“愚蠢”,有令人覺得“糊塗”的含意,有時也可以指“傻氣; 憨; 不懂事”,指行爲、言語等時有“無聊的; 無意義的”含意; stupid強調“愚笨”,常指由於智力低下或其他原因而引起,往往含有“呆滯麻木”的含意,具有較強的貶義,有時也可指事物的“無聊; 乏味”; fatuous含有愚蠢盲目但自我感覺良好以致達到無法認清自己的地步的意思。
- 這兩個形容詞均含有“荒謬的”之意
- absurd普通用詞,強調指違背常理的荒謬。
- ridiculous強調荒謬到令人發笑的地步。 返回 absurd